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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22年12月与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合作共建,创新推行“全托管+一体化”的合作共建模式,成为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垦利院区,逐步实现与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一体化、同质化管理。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切实提高医疗卫生队伍专业化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选聘部分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报考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以后出生),报考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以后出生);(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5月。对工作经历有专业方面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需体现专业工作内容。报名日期开始前6个月内,应聘人员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实名制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的,不得应聘。二、招聘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三、报名、初审和缴费(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9:00—5月14日16:00查询时间:2025年5月8日11:00—5月15日11:00报名网站: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5月14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二)初审初审时间:2025年5月8日11:00—5月15日11:00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5年5月8日11:00—5月15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5年5月22日9:00-5月24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5年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近3年来在公开招聘中因报考人数不足取消、核减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计划将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四)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5年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一)笔试笔试只设卫生类一科,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两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笔试时间:2025年5月24日9:00-11:00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垦利区。(二)面试面试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五、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六、公示和聘用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局在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五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七、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根据《关于区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垦编办发〔2018〕24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八、其他事项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公告由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2567198(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0546—2885929(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文章原网址:http://www.kenli.gov.cn/art/2025/4/29/art_251147_10371254.html
2025年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2.“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5年毕业的学生。3.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应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4.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于2025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其他形式在校学习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区卫生健康局将根据招聘岗位工作要求,对其他形式在校学习的应聘人员情况进行鉴别。如应聘人员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5.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6.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5月8日以前取得。7.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招聘岗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应聘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须符合要求。符合专业要求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应聘。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区卫生健康局介绍有关情况,区卫生健康局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核。8. 对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证有何要求?根据岗位所需,报考岗位对医师或助理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需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考试合格证明。9.本次招聘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10.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在职人员应聘的,报名前本人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一天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查速度将有所下降。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11.网上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单位”栏如何填写?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单位工作,以及未实际在单位工作但挂靠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也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12.“工作经历”如何界定及提供的相关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为2025年5月。对工作经历有专业方面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需体现专业工作内容。13.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电子照片必须是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通过垦利区人民政府网报名的,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14.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2025年5月14日16:00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5年5月14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15.什么是岗位改报?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区卫生健康局将组织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16.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其他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5月8日以前取得)。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证书要求、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17.考务费减免如何办理?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5年5月14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5年5月15日11: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18.考察时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考察是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19.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垦利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20.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来源/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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